新疆工業(yè)水處理廠/
寧夏鍋爐水處理設備
鍋爐水處理問題的應對
1.對于沒有實施鍋爐水處理應該綜合考慮鍋爐、鍋爐水以及當地的情況。對于那些蒸發(fā)量較小且蒸汽壓力較小的鋼殼式鍋爐,要盡量進行鍋爐外化學處理的方法,并且要盡量配有相應的除氧設備進行除氧處理;對于那些蒸發(fā)量較大且蒸汽壓力也較大的鍋爐要給予鍋爐外化學處理,而且一定要安裝相應的除氧儀器;對于天然水中含有較多雜質的情況應該采用沉淀或者過濾等措施給予有效的處理,以及時、高效的實現鍋爐水處理;
2.對于鍋爐水處理方法不當的情況要重新調整鍋爐水的處理方式,對于新技術的使用需要得到相關部門的批準并且要上報給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備案,方可在指定的鍋爐上進行新技術的處理,如果鍋爐水處理得到了很好的結果,那么經由上級部門技術鑒定合格后給予推廣,以便能夠保證鍋爐能夠安全使用; 特此推薦:新疆工業(yè)水處理廠/寧夏鍋爐水處理設備
3.鍋爐水的PH應該調整的范圍才能夠減少鍋爐結垢、腐蝕發(fā)生的幾率。一般鍋爐水的PH值要保持在10~12之間,如果鍋爐水的硬度過大則應該適當的補充純堿以升高其PH值至合適的范圍;
4.對于鍋爐水處理設備不合格的情況應該采取適當的措施。比如在使用樹脂交換劑時要采用鍋爐外化學處理的方法,對于發(fā)生樹脂鐵中毒的情況要根據相應的情況合理分析,找出發(fā)生原因并且研究出適宜的方案對樹脂進行復蘇處理,并且要做好定期防腐、檢查工作;
5.對于鍋爐水質化驗管理不明確的情況首先要從加強鍋爐水質的處理工作,部門領導要充分意識到在鍋爐安全、持久運行過程中鍋爐水處理的重要性,同時還要將鍋爐水處理納入到常規(guī)管理中,并且對于水質處理人員以及鍋爐管理人員要給予定期的培訓和考核,尤其是要對那些水質檢驗人員進行鍋爐水處理知識教育;鍋爐水處理人員要嚴格按照相關的水處理規(guī)章進行水處理,在思想上要加強教育、在崗位上要服從分配、在紀律上嚴格遵守,對鍋爐水的化驗要及時、準確、全面,并且能夠正確填寫檢驗結果,不能夠欺瞞上級的檢查,拒絕執(zhí)行任何違規(guī)事項并能夠做到工作嚴謹;鍋爐水質的化驗要遵循相關規(guī)定,每月份要至少測定一下原水的硬度、堿度以及pH值,而且要對軟水水質的硬度等項目每小時化驗1次~2次,定期給鍋爐水的相對堿度以及溶解固形物進行校驗,同時在完成基本工作的情況下還要負責指導鍋爐的排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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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對于鍋爐排污不當的情況要改進鍋爐排污政策。同時具有底部定期排污以及表面連續(xù)排污這兩種裝置的鍋爐每班至少需要進行一次排污,還要對鍋爐水每隔1小時~2小時進行化驗,分析各項指標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如果某項在檢測中發(fā)現超標則應該立即調整閥門,直到指標達到標準為止;對于那些有底部排污裝置但是沒有表面排污裝置的鍋爐要每班至少進行一次排污,同時還要認真分析鍋爐水的總體堿度以及PH等,若發(fā)現有某項指標超出正常水平要增加底排的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