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審計單位需要提供的資料
1 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國稅、地稅)
2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特殊行業(yè)許可證
3 企業(yè)章程、協議
4 設立、變更驗資報告
5 以前年度審計報告
6 財務會計制度及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7 單位組織結構框架圖
8 納稅鑒定文件、納稅申報表及稅收優(yōu)惠文件
9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附注
10 總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憑證
11 銀行存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
12 資產負債表各會計科目期初、期末余額明細表(往來明細需要注明發(fā)生日期)
13 現金盤點表、存貨盤點表
14 長短期投資情況明細表,投資協議,被投資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及資產負債表
15 固定資產明細表、折舊表及主要項目產權證明(房產證、土地證、大額***、行駛證等)
16 無形資產(產權證明包括專利證書、商標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出讓金***、專用技術專家論證報告及研究開發(fā)費用明細和單據、購進合同及***)
17 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明細表
18 長短期借款合同,有關抵押擔保資料
19 房屋租賃合同
20 關聯單位及交易明細、或有事項相關資料
21 被審單位聲明書
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注冊會計師通過執(zhí)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是否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編制發(fā)表審計意見。規(guī)定的標準通常是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當然,對按照計稅基礎、收付實現制基礎或監(jiān)管機構的報告要求編制的財務報表,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也較普遍。財務報表通常包括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
稅務籌劃,是指在稅法規(guī)定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的獲得“節(jié)稅”的稅收利益。它是稅務代理機構可從事的不具有鑒證性能的業(yè)務內容之一。 稅務籌劃是由應為Tax Planning意譯而來的。從字面理解也可以稱之為“稅收籌劃”、“稅收計劃”,但是由于我國將稅務部門對于稅收征收任務的安排叫做“稅收計劃”,為之避免與之混淆,在從國外文獻中引進這一術語之初,將其譯為“稅收籌劃”、“納稅籌劃”、“稅務籌劃”,一體現稅收籌劃所具有的實現策劃安排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