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L 60L 80L 30L隔爆水袋
煤礦用隔爆水袋,隔爆水槽:嚴格按MT157-1996標準進行生產(chǎn)和檢驗的優(yōu)質(zhì)產(chǎn)品,具有阻燃、抗靜電、承載力好、不滲漏、便于安裝之功能,隔爆水袋,隔爆水槽是煤礦井下有效阻止可燃氣體、煤塵爆炸傳播的可靠產(chǎn)品,規(guī)格齊全。
產(chǎn)品說明:
礦用隔爆水袋是用于煤礦井下的安裝容器,按安裝技術(shù)要求組成的水袋棚能有效地隔絕瓦斯、煤塵爆炸的傳播;制作水袋的材料具有阻燃、防靜電等安全性能。
一、技術(shù)要求
1、水袋、水槽應符合本標準的規(guī)定,并應按規(guī)定程序?qū)徟膱D樣和文件制造。外購材料應有合格證,經(jīng)檢驗合格后才能使用。
2、水袋、水槽的規(guī)格尺寸應符合表1的要求,實際容水量不得小于公稱容積。
表
項目
型號
名稱
|
公稱容積
L
|
長 度
mm
|
寬 度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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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度
mm
|
尺寸偏差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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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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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40-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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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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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平面570
下平面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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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平面390
下平面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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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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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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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S-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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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平面610
下平面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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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平面386
下平面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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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80-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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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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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平面760
下平面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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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平面470
下平面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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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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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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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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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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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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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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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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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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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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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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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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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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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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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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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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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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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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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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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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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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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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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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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水分布特性應滿足下列要求:
(1)、水槽破碎所需爆炸壓力(以靜壓表示)不得大于16 kPa;水袋動作所需爆炸壓力(以靜壓表示)不得大于12kPa;
(2)、形成最佳水霧的動作時間不得大于150ms;
(3)、最佳水霧持續(xù)時間:對水槽不得小于250ms,對水袋不得小于160ms;
(4)、最佳水霧分散長度不得小于5m;
(5)、最佳水霧分散寬度不得小于3.5m;
(6)、最佳水霧分散高度不得小于3m。
隔爆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從爆源算起,爆炸火焰不得超過140m。
二、結(jié)構(gòu):YS水袋、長槽形、底部呈半圓縫合處粘結(jié)牢固、表面整齊光滑,如圖1所示;YS水槽、呈長方形梯形、一次成型、表面光滑,如圖2所示。
主營:隔爆水袋 防爆水槽
三、使用方法
1、水棚用水量:
隔爆水袋(槽)棚分為集中式和分散式(根據(jù)布置方式而定)。
集中式水袋(槽)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種計算,主要水棚不少于400L/m 2 ,輔助水棚不少于200L/m 2;
分散式水槽(袋)棚的水量按棚區(qū)所占道巷空間體積計算;不少于1.2L/m 3 。
2、水硼的位置設(shè)置:
(1)、水袋(槽)棚應設(shè)置在直線巷道內(nèi);
(2)、水袋(槽)棚與巷道叉交口,轉(zhuǎn)彎處的距離應保持50-70m,與風門的距離須大于25m;
(3)、第一排集中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60-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30-60m;
(4)、在應設(shè)輔助隔爆水棚的巷道應設(shè)多組水棚,每組間距不大于200m;
3、水棚排間距離與水棚的棚區(qū)長度:
(1)、集中式水棚排間距離為1.2-3.0m,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兩個水袋(槽)組的間距為10-30m;
(2)、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區(qū)長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輔助棚區(qū)長度不小于20m,分散式的棚區(qū)長度不小于200m。
四、安裝方式
1、水袋(槽)棚 的安裝方式:可采用吊掛式或上托式,也可采用混合式;原則是:當受爆炸沖擊力時,水容易潑出;布置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斷面S<10m2時, NB/L×100> =35%
斷面S<10m2時, NB/L×100> =50%
斷面S<10m2時, NB/L×100> =65%
式中N-排棚上水袋(槽)個數(shù),B-水棚迎風斷面寬度,L-水棚所在水平巷道寬度;
2、水槽(袋)之間的間隙與水槽(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間的間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禁超1.8m,兩個水袋(槽)之間的間隙不得大于1.2m,水袋(槽)邊與巷壁、支架、頂板、構(gòu)筑物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1m,水槽(袋)底部至頂梁的距離不大于1.6m,如大于1.6m,則必須在該水袋(槽)的上方增設(shè)一個;
3、水棚距巷道軌面不應小于1.8m,應操持統(tǒng)一高度,需要挑頂時,水棚區(qū)內(nèi)巷道斷面與其前后各20m長的巷道斷面一致;
4、吊掛水袋(槽),掛勾位置要對正,相向布置,排勾4—8mm的圓鋼,掛勾角度為60±5度,變勾25mm。
五、水槽(袋)棚的管理及注意事項
1、要經(jīng)常保持水袋(槽)的完好和規(guī)定的水量,上邊緣需成水平狀態(tài),達到設(shè)計要求;
2、每半朋檢查一次;
3、水袋(槽)棚宣作輔助隔爆使用。
六、包裝 運輸 貯存
1、產(chǎn)品包裝應符合鐵路、公路運輸?shù)挠嘘P(guān)規(guī)定(水袋100只一包,用編制袋包裝)。
2、水袋在運輸過程中,防止機械撞擊和摩擦,避免日曬、雨淋。
3、產(chǎn)品應貯存在通風良好的庫房內(nèi),堆碼不得過高,以免影響使用質(zhì)量,禁止與有損于橡膠和塑料品質(zhì)的物質(zhì)接觸,避免陽光直射、雨淋,倉貯溫度應在-15℃~35℃之間,相對溫度40-80﹪之間,并距熱源1m以外。
4、隔爆水袋必須具有阻燃或阻燃抗靜電之功能,并其要有承載相應容量水的承載力,不得有滲漏現(xiàn)象。
5、根據(jù)不同要求、制作不同容積規(guī)格的水袋,兩側(cè)制作對應的風扣,便于水袋棚內(nèi)的S形活動掛鉤及安裝和更換。水袋兩側(cè)還需穿入相應規(guī)格的鐵條,以增加水袋的承載能力。
6、水袋必須拉緊吊牢,受力均勻,逢扣必掛,不得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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