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一、報表審計介紹 企業(yè)會計報表審計指企業(yè)中期會計報表或年度會計報表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判斷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企業(yè)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是最常規(guī)的審計業(yè)務。通常提供給公司的股東、上級單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門,便于了解企業(yè)一定會計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二、“報表審計”被審計單位應該提供的資料清單: 1.公司成立的合同、協議、章程(含批復文件)的復印件; 2.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基本賬戶卡、貸款證及公司有關內部管理制度(含財務管理制度)的復印件; 3.董事會、股東大會各項重大決議和審驗期間發(fā)生的融資合同、協議的復印件; 4.審驗期間發(fā)生的對外擔保、抵押等合同復印件; 5.會計報表截止日及后一個月的所有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的復印件以及債權債務清單和賬齡分析表; 6.涉及證券投資的,需備會計報表截止日由證券公司出具的載明證券種類、收市價的清單;涉及外匯業(yè)務的,需備大額外匯水單和核銷單的復印件; 7.固定資產折舊等會計政策說明; 8.審驗期間的納稅申報資料和繳款單的清理; 9.長期投資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及投資合同、被投資單位的驗資報告、匯出投資款單據、實物作價依據等文件的復印件; 10.公司組織架構、法律顧問、會計顧問等事項說明; 11.訴訟資料的復印件; 12.財務、會計資料及重要經濟合同。
審計報告內容:
四)意見段
該段落用于注冊會計師客觀地發(fā)表意見,按規(guī)定應說明以下內容:
1)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編制是否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guī)(在審計報告該段落中一般指明是企業(yè)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
2)會計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狀況和所審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情況。
3)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是否符合一貫性原則。
五)簽章和會計師事務所地址
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完成了上述內容的說明外,還應在審計報告的結尾部分簽名、蓋章,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標明會計師事務所的地址。
六)審計報告日期
指注冊會計師完成外勤審計工作的日期。一般地,審計報告日期不應早于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確認和簽署會計報表的日期。
具備以上內容和格式的審計報告通常是標準審計報告,若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應在范圍段和意見段之間增加說明段,清楚地說明所持意見的理由,并在可能的情況下,指出其對會計報表反映的影響程度,即指明被審計單位的某種會計行為對有關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的影響數額,或者指明從總體上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的影響程度。
另外,當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如果認為必要,可以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對重要事項的說明。如重大不確定事項,一貫性的例外事項,注冊會計師同意偏離已頒布會計準則的事項,強調某一事項或因涉及其他注冊會計師工作等事項。